霍城县“三个必须”  全面促进“两项党内法规”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8-03-09    文章来源: 霍城县   

(伊犁州网讯)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重要作用,霍城县“三个必须”不断促进“两项党内法规”落地生根。

政策法规“凡会必讲”。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培训会、学习讨论会等多种形式,采取邀请上级领导授课、党校主体班次培训、部领导讲学、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学等方式,全面深入开展“两项党内法规”政策解读,做到凡会必提、凡会必训,切实保证广大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两项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制度规矩意识,认清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加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形势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两项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7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两项党内法规”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组织(人事)负责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00余人次。

集中填报“凡报必附”。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瞒报情形屡禁不止的现象,总结历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和抽查核实经验教训,着手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报必附”工作。即:在2018年度集中填报工作中,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在审核受理本单位科级干部报告材料的同时,对房产、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4项瞒报、漏报率较高的内容要同步收集相关复印件和网络截图,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印章,报告材料和相关复印件在转交时一并报送组织部门,从而达到前移监督关口,有效防止和减少瞒报、漏报现象发生的良好效果。

干部任用“凡提必核”。做好重要岗位、重点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按照“动议即核,该核早核”的原则,对考察对象和拟进一步使用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凡提必核,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同时,对在岗的领导干部,有计划分批次开展抽查核实,确保对各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及优秀正科级后备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做到全覆盖,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对经抽查核实发现的瞒报、漏报问题,联合纪检部门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该移交的移交、该立案的立案,决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规定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霍城县组织部 伍玉湘供稿)

党员干部集中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责任编辑:吕宁][审核人:bh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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